来源:人民网 2017年7月4日
人民网北京7月4日电(记者申宁 实习生王湘浦)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《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要求各地和学校要按照“安全、营养、热乎、可口”的标准,并结合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。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,统一管理,不得对外承包。
办法要求, 国家试点县在2017年底,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,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。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,以“安全、营养、热乎、可口”为标准,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到搭配合理、营养均衡。
办法对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,即各县(市、区)政府要加大食堂建设力度,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。
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,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、分解和下达,专项资金应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,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、截留、挤占和挪用。办法还要求各县、市、区要定期公布资金总量、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,接受检查与监督。